程百龄忖度,
如果是华参军,倒是有几分可能,即便不能把上司拉下马,但至少能解恨。
由此可见,
严有财罪孽深重,在仓曹署没少遭人忌恨。
但是再怎么恨,这下却把程家也牵连进去,可谓光屁股推磨——
转圈子丢人!
绝对不能容忍。
“天贵,你找个由头,就说华参军勾结盐工倒卖私盐,中饱私囊,然后弄出畏罪自杀的现场。”
程百龄果然是这里的主宰,
一句话就能让他人无缘无故丧命。
要不说,
狗官比奸商更狠毒呢?
奸商染指别人的钱财,狗官要的却是别人的性命。
然后,
他又瞪着不争气的妻弟,安慰两句:
“你呀,主事不能再干下去,先避避风头,天贵会给你找个差事。
你可别小看那差事,不是至亲,
我还不敢放心交给你去办,
明白吗?
还有,短期之内你不得抛头露面。”
“明白明白,一定帮姐夫办好差!”
严主事兴高采烈,屁颠屁颠的跑了。
他早有耳闻,
自己在水口镇干的只是小买卖,而程百龄背地里瞒着朝廷干的却是大买卖。
这个新差事,八成就是指那个大买卖。
程百龄原本打算免除严有财职务,待风波平息后,再重新换个地方安排个差事。
他也清楚,
老百姓很健忘,过些日子,
此事的热度自然会慢慢消退。
而现在,却是用人之际。
“对了,天贵,不用再费心思给华参军找什么借口了。”
“爹想到了好主意?”
“嗯,你马上通知他,让他一起和南云秋去水口镇,接手你舅舅的买卖。
如果白世仁那里出了纰漏,
咱们就说他俩背地里倒卖私盐,
到时候,他俩是死是活,
就由咱们说了算。”
“孩儿明白。”
程百龄诡计多端,此举相当于是加了把锁,
势必要把南云秋置于死地。
……
半夜里,南云秋从噩梦中惊醒。
他梦见爹娘都没有死,喊他回去吃寿宴,还让他把苏叔也请过去。
可是,
等他到了马场,却发现苏叔死了,是白世仁下的毒手。
“苏叔!”
屋内黑灯瞎火,盐工们辛苦一天,
他们的日子很简单,吃饱喝足,攒钱给家人过活,
是不会做噩梦的。
所有人睡得很香甜,打鼾的,磨牙的,放屁的,
很闹腾。
梦是反的,苏叔不会有事,白世仁并不清楚那个雨夜发生的事情,没理由杀他。
南云秋自言自语,安慰自己。
此时,胸口仍旧觉得闷,金管家那掌力还有余威。
再摸摸后背,浑身汗涔涔的。
带着些许不安,又进入梦乡,一觉睡到日上三竿。
苏慕秦说他有事情,早早便离开了。
大头很实在,把早点准备妥当,比以前要丰盛。
从大头嘴里,南云秋对苏慕秦的现状有了点了解。
除买了大宅子,通过大头掌握盐工以外,
好像自个儿偷偷摸摸经营着大买卖。
大头嘴巴很牢,推说不太清楚具体详情。
但是,
他基本断定,苏慕秦的那个买卖肯定不是正当经营,
很有可能就是昨晚上:
大头说漏嘴的那个海盐买卖。
不过也没什么,只要不是私盐就行。
步履沉重回到程家大院,阿娇看见他依然很热情,但眼神里,
悄然失去了往日的那种灼热,
还夹杂些许遗憾。
南云秋全然不知阿娇神色的变化,正愁不知如何解释:
此时此刻,他为何不在仓曹署当值?
巧了,
阿娇却主动说,她大哥有事找他,让他今日不用上值。
奇怪,
难道昨晚的事程家不知道,或者说程家根本没参与?
要不然为何云淡风轻,压根就像没发生过一样。
真要是那样的话,他就放心了,
说明全是严主事搞的鬼。
南云秋之所以这么考虑,是不想把姐姐也牵扯进来。
经过数次风波,他想得很清楚:
离开海滨城另谋生路。
他宁可一走了之,也不愿给姐姐添麻烦。姐姐在程家的处境,傻子也能看得出来。
兴许,
等姐姐有了儿子,日子就会好起来吧。
“姐夫,我对水口镇又不熟,去那干啥?”
程天贵的安排,让他觉得很突兀。
原本是想来跟姐姐辞行的,却见不着姐姐。
而姐夫的话,带着不容置疑的口吻。
“云秋,
你有所不知,水口镇是海滨城很大的海鱼中转地,以前都是严主事负责。
如今,
他家里出了点事情,一时半会应付不过来。
朝廷要赋税,百姓也要吃鱼,等不得。
所以,
我想让你暂时去帮个忙,时间不会长,兴许几天就行。
对了,这件事,
我和你姐姐商量过,她也同意。”
这么一说,
南云秋没有多想,便说:
“那好吧,我好久没见到姐姐,想见她。”
“暂时还不行,她情况不是很稳定,大夫说要多休息,等过几天再说吧。
到了水口镇,你不用做重活累活,听华参军的就行。”
程天贵很关心他,又叮嘱:
“一定要记住:
水口镇那里情况复杂,各种势力犬牙交错,千万不要四处乱走,
你最好就呆在鱼仓里。”
“好的,什么时候去?”
“你先歇会儿,把换洗衣服收拾好,吃完晌午饭再走,华参军会来接你。”
南云秋回到屋子里,不紧不慢地收拾。
他平时不太讲究,
几天的时间,根本不需要带多少行李,随便凑合就行。
但他还是认真的收拾,把钢刀放好,姐姐给他做的衣衫也叠好,
拿起荷包,钱已所剩无几。
收拾好之后,他并不是要带到水口镇,而是等几天后,
从水口镇回来,直接拿上就走。
他不想在海滨城再浪费光阴,一天也舍不得虚度。
坐在床头,南云秋忽然觉得很纳闷:
从头到尾,程天贵没有问他昨晚在哪过的夜?
今天为何没上值?
更为蹊跷的是,
还破天荒的亲自陪他用饭。
自他到程家以来,通常都是姐弟俩用饭,姐夫是个大忙人,很少在一起吃饭。
两个人共进晌午饭,还是头一次。
而且菜也丰盛,品种花样出奇的多。
他俩根本不需要那么多菜,有点浪费。
“云秋,尝尝海鲳,你肯定爱吃。”
程天贵亲自动筷,夹了一整条放到他碗里。
“嗯,好吃,蛮鲜的。”
“怎么样,我说得没错吧,肯定不比你的黄河大鲤鱼差。”
“咦,你怎么知道我爱吃黄河大鲤鱼。”
提起黄河鲤鱼,南云秋饶有兴致,仿佛回到了无忧无虑的少年。
他忽然觉得:
姐夫人其实挺好的,对他也蛮照顾,之所以冷淡,
或许就是因为两家长期没来往的缘故。
今天又是陪吃饭,还夹菜夹肉,呵护备至。
尤其是水口镇的差事,
没有安排他重活累活,还只需呆在鱼仓歇着,哪儿也不用去,顶上几天就行。
要不是有姐夫照顾,
哪里能找到这般省心省力好的差事?
再对比大头他们的境遇,
自己真是活在天上。
“瞧你这话问的,咱俩是自家人,你的爱好我能不知道吗?
常在河里摸鱼,水性极好,又会爬树,
就像猿猴那样穿梭自如。
咱家院子里这些树,就是再粗再滑溜,你都……”
程天贵本是无心之语,南云秋却非常紧张,
莫非姐夫怀疑到他头上了?
他漫不经心的挑出鱼刺,夹起一小块鲳鱼肉,毫无味道的咀嚼。
话说到这里,
程天贵戛然而止,也意识到自己说漏了嘴,
不知不觉,竟把话题扯到那晚偷听的事情上去。
还好,
双方都不知道,彼此已经互相猜疑。
“这叫海鳗,肉质很鲜美,别看它细细长长的,好像很普通。
其实,
它在海里凶着呢,能吞下比它脑袋还大的猎物。
鱼也不可貌相。”
程天贵实在找不到有趣的话题,聊的很尴尬。
看海鳗,南云秋想起了金管家。
那家伙也不可貌相,看似一身肥肉,实则满身功夫,
顿时,他食欲大减。
“姐夫,您不用帮我再夹,我饱了。”
“这哪够呀?你还小,正长身体呢。再多吃点,吃饱了好上路。”
“嗯,姐夫,您说什么?”
“让你多吃点,吃饱好上路呀。”
“上路?听起来好像很不吉利。”
“哎哟,怪姐夫,呸呸呸!
我的意思是,
去水口镇还有不短的距离,路也不太好走,不是你想的那样。
好吧,
你先吃着,我去看看马车来了没有。”
姐夫今天真逗,和平时的态度大不相同,说话也语无伦次。
南云秋笑了笑,把碗里的饭刨干净,
还很勤快的把碗筷端进厨房。
此时,
灶台前的那张圆形木凳子上,放着一副鞋样。
他好奇的拿起来看了看,尺码大小和自己正合适,
应该是姐姐给自己准备的秋鞋。
之前他没有见过,看来是新纳的。
那也就是说,刚才姐姐来过厨房。
那就奇怪了,
姐夫为何说她暂时不方便见他?
姐弟俩有什么不方便相见的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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