沈言把最后一根木柴塞进灶膛,火星“噼啪”溅起,映得他眼底一片跳动的红。锅里炖着的肉汤咕嘟作响,浓郁的香气顺着锅盖的缝隙往外钻,小黑蹲在灶前的脚垫上,尾巴尖随着汤沸的节奏轻轻晃动,喉咙里发出压抑的呼噜声——这是它一天里最期待的时刻。
可沈言的心思却不在这锅肉上。
他刚从后窗看到胡同口闪过两个身影,穿着褪色的军大衣,腰间鼓鼓囊囊的,走路时带着股生人勿近的狠劲。其中一个人的手揣在兜里,指节分明,显然是握着什么硬家伙。这种景象,最近在四九城越来越常见了。
“枪这东西,真是催命符。”他低声骂了句,把灶门掩上,转身走到院里,借着葡萄架的阴影,精神力悄无声息地铺展开。
百米外的胡同口,那两个身影正靠在墙上抽烟,军大衣的下摆被风吹起,露出里面别着的短枪枪套,是制式的,磨得发亮——不是联防队员的配枪,倒像是从部队里流出来的。他们低声说着什么,语气急躁,时不时往胡同里张望,眼神里的警惕像淬了毒的针。
沈言的精神力微微一缩,像被烫到似的收了回来。
他不怕拳头,不怕刀子。练了这么久的太极和虎豹雷音,寻常三五个人近不了他的身,就算是傻柱那样的壮汉,他也能轻松放倒。可面对枪,他心里没底。
前阵子去南城黑市,亲眼见过有人因为抢一块手表动了枪。“砰”的一声,像炸雷似的,刚才还在讨价还价的汉子,转眼就倒在血泊里,眼睛瞪得圆圆的,手里还攥着半块没吃完的窝头。开枪的人揣着枪,在人群的尖叫里扬长而去,没人敢拦,连联防队员来了,也只是远远地拉个警戒线,连句狠话都不敢说。
那枪声,像根钉子,扎进了沈言的心里。
他第一次真切地感受到,自己这点功夫在热兵器面前,根本不值一提。太极的“以柔克刚”,虎豹雷音的“内劲外放”,在子弹面前,连花架子都算不上。就像李教授说的:“拳脚再硬,硬不过铁疙瘩。”
从那以后,他更“宅”了。
以前还会隔三差五去95号院串串门,现在除非必要,能不去就不去;以前喜欢在傍晚去护城河散步,现在天一擦黑就关紧院门;甚至连去粮站换粮,都特意挑在人最多的晌午,手里攥着粮本,像攥着护身符,生怕哪个角落突然钻出个带枪的。
他不是胆小,是真的惜命。
穿越过来这些年,他好不容易靠着空间站稳脚跟,有了小院,有了小黑,有了能安稳吃饭睡觉的日子,实在不想因为一时的意气,把小命丢在这乱世里。他见过太多因为“不怕死”而送命的人——黑市上为了半袋粮食动刀子的,工厂里因为口角就纠集人打群架的,甚至有街坊因为多说了句闲话,被当成“坏分子”抓走,再也没回来。
“活着,比啥都强。”这是他从那些消失的人身上学到的最实在的道理。
所以他把空间里的宝贝藏得更深,把自己的功夫收得更紧。
有人在胡同里吵架,他从不出面劝;看到有人偷偷摸摸做交易,他假装没看见;上次张婶家的小孙子被外面来的野孩子欺负,他也只是把孩子拉到身后,低声说了句“回家吧”,任凭那野孩子在背后骂骂咧咧,连眼皮都没抬一下。
张婶觉得他“变怂了”,背地里跟李教授念叨:“小沈以前不是这样的,挺仗义的,现在咋跟个闷葫芦似的?”
李教授只是笑:“这才是聪明。这年头,闷葫芦才能挂得久。”
沈言听到了,却没解释。有些事,不必说,说了也没用。张婶没见过人倒在血泊里的样子,没听过子弹呼啸而过的声音,她眼里的“怂”,是他眼里的“安稳”。
这天夜里,他被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惊醒。
小黑炸着毛弓起背,对着院门低吼,喉咙里发出威胁的“呜呜”声。沈言披上衣服,走到门后,精神力瞬间探出去——门外站着的是95号院的小马,脸色惨白,额头上全是汗,手里攥着个布包,抖得像筛糠。
“沈……沈哥,开门,求你了!”小马的声音带着哭腔,“我实在没地方去了!”
沈言犹豫了一下,还是拉开了门闩。小马像被狼追着似的扑进来,反手就把门闩插上,背靠着门板大口喘气,眼神里的恐惧几乎要溢出来。
“咋了?”沈言压低声音问。
“我……我刚才在黑市,看到有人抢东西,动了枪……”小马的声音发颤,“我吓得跑出来,好像……好像被他们盯上了,一路跟着我到了胡同口……”
沈言的精神力立刻铺展开——胡同口的阴影里,果然蹲着两个黑影,手里端着枪,枪口对着小院的方向,正是白天看到的那两个军大衣!
他的心猛地一沉,拉着小马躲到葡萄架下,低声说:“别出声。”
小黑也感觉到了危险,紧紧贴着沈言的腿,毛发倒竖,却懂事地没再叫。院子里只剩下风吹过葡萄叶的“沙沙”声,和远处隐约传来的警笛声,忽远忽近,像悬在头顶的剑。
那两个黑影在胡同口蹲了约莫一刻钟,大概是没看到小马出来,也怕警笛声引来麻烦,骂骂咧咧地撤走了。直到他们的身影消失在街角,沈言才松了口气,后背已经被冷汗浸湿。
小马瘫坐在地上,从布包里掏出个小铁盒,打开一看,里面是几块银元。“这是……这是我攒了半年,想给我媳妇治病的……”他的眼泪掉了下来,“我真不知道会遇上这事儿……”
沈言没说话,从屋里端了杯热水给他。
他知道,小马不是第一个,也不会是最后一个。这乱世里,谁手里有点东西,都像抱着块烧红的烙铁,既想靠它活命,又怕被它烧死。银元是好东西,能换粮食,能换药,可在枪面前,连块石头都不如。
“天亮了你再走,从后窗跳出去,绕着路回95号院。”沈言拍了拍小马的肩膀,“跟院里别说来过我这儿。”
小马点点头,感激地看了他一眼,捧着水杯的手还在抖。
沈言走到院门口,看着外面黑漆漆的胡同,心里像压了块石头。他忽然很想念刚穿越时的日子,那时候虽然穷,虽然冷,可至少不用整天提心吊胆,怕哪句话说错了,怕哪个眼神不对了,更怕突然响起的枪声。
可他知道,想这些没用。
他能做的,只有更小心,更低调,把自己藏在这小院里,藏在东城的烟火气里,像颗埋在土里的种子,等风平浪静了,再慢慢发芽。
第二天一早,小马从后窗离开了。沈言把他坐过的地方用清水擦了三遍,又把小黑抱起来,检查它的爪子有没有沾上泥土——他不想留下任何痕迹。
做完这一切,他才走到厨房,把昨晚炖的肉汤热了热,给自己盛了一碗,又给小黑倒了点。肉香依旧浓郁,可吃在嘴里,却没了往日的滋味。
胡同里传来扫地的声音,是张婶在打扫门前的落叶。她看到沈言,笑着打招呼:“小沈,起这么早?炖肉呢?真香!”
“嗯,给猫炖的。”沈言笑了笑,把碗里的肉挑了几块给小黑。
他知道,这样的日子还得继续。或许还会有枪声,还会有危险,还会有不得不藏起来的恐惧。但只要院门还关着,灶上还有热饭,小黑还在脚边打呼噜,他就有理由好好活着,小心翼翼地,惜命地,活着。
毕竟,在这枪影晃动的年月里,能安安稳稳吃口热饭,就是最大的福气了。
沈言喝了口肉汤,温热的液体滑过喉咙,稍微驱散了些心里的寒意。小黑舔着碗里的肉,发出满足的声音,阳光透过葡萄架照进来,在它身上投下明明灭灭的光斑,像个温暖的小太阳。
挺好。
至少,现在是安全的。
他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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