少年郎思绪倒转,回忆起那次战马摔倒时,的确是在草根里藏了一块石头子,
想必是前蹄踩到了。
那么,
如果真的是被人暗中伤害,那就是想要他的小命。
会是谁呢?
“尊驾莫非想到了什么?”
少年郎摇摇头,一时半会真想不出来。
欺负他的人倒是有,但处心积虑加害他的人,
不可能有,也不可能得逞。
他的马有专人照料,有专门的马厩,而且以他的地位,
能轻易接近他的人也不多。
“恕在下冒昧,或许是在下多疑了,不过防人之心不可无,小心谨慎总是没错的。”
“多谢你的提醒!我也有句话,不知该讲不该讲?”
“但说无妨。”
“咱俩年纪相仿,我呢,大大咧咧,悠游终日,
而你却深沉敏感,心思细腻,刚才又遭遇奸人追杀,
定是遭遇过很多伤害吧?”
一句话触痛了南云秋的伤心处。
从他逃离河防大营开始,直到现在,对他的伤害就没停止过!
命途多舛,他抬起头,仰望青天,
不让在眼眶里打转的泪水滚落。
少年郎心有戚戚,慷慨道:
“我能帮你吗?”
“多谢你的善意,你已经帮了在下,剩下的,在下自己会独自面对。”
“那好吧,不过我想告诉你,饮过血的宝刀更锋利。
面对苦难,
你不必一味躲避,仇人那么多,你也避不了,
有时候还击是最好的躲避。
杀过人,见过血,经历过狂风暴雨,
你才会更强大。”
一针见血,少年郎说中了南云秋的迷惘。
为了避免被伤害,他一直东躲西藏,东奔西跑,
惶惶然就像条丧家之犬。
旧伤口还未痊愈,又有人向他挥出了屠刀。
是啊,
与其这样呆在海滨城,躲避小人们的暗箭,
何不深入险地,勇敢的面对仇人的明枪?
那样,即便死,也值。
泪水簌簌而落,南云秋抱拳:
“就此别过,后会有期。”
少年郎还礼,目送他走远才策马而去。
抚摸着心爱的大白马,少年郎选择了忍痛割爱。
南云秋那番话其实是在暗示他:
有人居心叵测,想要在不知不觉中杀了他。
不足为奇,王庭里也有派系,讨厌他的人当然存在。
不过他从来不敢相信:
歹人们真的敢下黑手。
此时此刻,他发现,
刚才不是他救了南云秋,是南云秋救了他。
如果有缘再见,他会把南云秋当做他人生第一个朋友!
“成事不足,败事有余!”
当严主事惊魂未定回到程家大院,就遭到了劈头盖脸的唾骂,
唾沫星子也喷到了脸上,
他还不敢擦掉。
难怪程百龄恼怒!
为了一箭四雕,他煞费苦心,
还行贿了钦差几百两黄金,又自曝了水口镇的私盐买卖,
才精心布下了这场必胜的棋局。
结果,最想除掉的主角却被人劫走。
最可恨的是,
严主事直到现在还不知道,那群射猎的人是什么来头。
这个怂包,
当时逃到太快,连人家长什么模样也没看清。
不过,
程百龄很快就会清楚白衣少年尊贵的身份,而且当晚还摆下盛宴招待人家,
极尽跪舔之能。
这下怎么办?
人算不如天算,程家父子头胀欲裂,捶胸顿足。
南云秋既然侥幸漏网,就肯定不会再回来,
而且以那小子的聪明,只要琢磨一番,就能悟出水口镇的玄机,
自然而然就会怀疑到程家头上。
那样的话,
双方就结下了深仇大恨,从好好的亲家变为冤家!
程家的担忧并非杞人忧天。
仇恨只要形成,那种激烈程度,毫不逊色于南云秋对白世仁的仇恨。
因为,
他们本该是南云秋的亲戚,是遮风挡雨的港湾。
试问,
谁能咽的下被亲朋出卖的滋味?
做了最蚀本的买卖,程百龄面如死灰,盘点余下的收获。
华参军死了!
理由太好找,就说他倒卖私盐,勾结盐工劫夺囚车,在和官军的混战中不幸殒命,
没有人会追究一个身犯重罪之人的生死。
而且,
参军又没有背景,死了也就死了。
至于械斗的一方张九四,充其量只是个虾米,已经认罪画押,
还信誓旦旦表示:
今后要痛改前非,听官府的话,不再惹是生非。
总之,态度很好。
程百龄决定,狠狠敲诈勒索点钱,就放了张九四。
关键是此人在盐工中颇有威望,盐场还需要他们。
而苏慕秦的表现却让他眼前闪亮。
一个小小的盐工,居然能够识破他这个老江湖设下的陷阱,关键时刻选择明哲保身,自己躲在背后,
的确很有头脑。
这家伙,
比严有财强上百倍千倍,当盐工太可惜了。
自己身边就缺少那样的人才。
严有财以为没事了,舔着脸问道:
“姐夫,接待贵客的事……”
“废物!”
程百龄被打断思路,越想越气,又大声训斥:
“你如此无能,接待贵使的差使,我还能交给你吗?”
“能能能,姐夫尽管放心,这种事保证不在话下。”
严有财心想,接待贵人不就是好吃好喝好招待嘛,
他最擅长了。
严氏又在旁边抹泪求情,要再给她弟弟个机会。
“好吧,要是再出差错,我就扒了你的皮。
还有,
这件事就到此为止,不可泄露半点出去。
最近你要深居简出,免得遭人报复。”
“姐夫放心,我谨记在心。”
“天贵,你说那小子还会回来吗?”
“爹,他认为自己有罪在身,而且可能已经察觉到了咱家的危险,肯定不敢回来。
孩儿倒是担心,如何向云裳解释。”
“的确是个问题。”
程百龄沉吟片刻,说道:
“先瞒着,就说他外出公干,需要段时间,等我的孙儿顺利降生,再告诉她实情吧。”
偷鸡不成蚀把米!
自以为是的程家父子,还以为别人都是待宰的羔羊,只有他们能掌控一切,决定一切。
孰料,
等待他们的将是无穷无尽的折磨,恐惧……
大街上人来人往,正是时三最忙碌的时候,可是南云秋来回兜了三次,
都没发现时三的身影。
南云秋心怀忐忑,决定去他家看看。
路上,
他看到别的地盘上,照样有扒手活动,更加剧了他的担心。
还是那片荒凉的村落,那顶破败的茅草屋,
老太太坐在藁草上,倚着墙壁打草绳,动作很机械,看到有人来,
就像是没看见一样。
南云秋推开门,就听到里面有人在说话:
“现在米太贵,我去买点棒子面,再掺乎点野菜叶子,也蛮有滋味。不着急哦,我马上就去。”
时三以为是奶奶进来催他去买米。
米缸昨晚就见底了,祖孙俩揪了点红苕叶子充饥。
此时,
他正背对着门,自己给自己缠绷带。
看样子,左臂伤得还不轻。
南云秋心想,怪不得时三呆在家里,原来受了伤。
记得自己上次留过银子给他,
这么快就用光了?
他没有出声,立在原地,默默的看着他。
时三扎好绷带,转身坐在床沿上,撩起右边的裤腿,拧开一个小陶瓶,闻了闻,皱起眉头。
那气味非常刺鼻,南云秋都闻得到。
“咦,云秋哥,你怎么来了?”
时三皱眉时才发现南云秋,脸上既有惊讶也有喜色。
可同时,他又悄悄放下裤脚,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,起身笑脸相迎。
笑脸是装的,
苦涩才是真的。
“不要瞒我,先说说胳膊是怎么回事?”
“嗯,嗯……”
时三开始还支支吾吾,不肯说。
南云秋好歹大战小战经历多次,是摔伤的还是打伤的,当然有区别。
时三哪里能瞒得住,只好如实交代:
“我想洗手不干了,和奶奶一起捡破烂,照样能维持生计,可是他们不准。
不但不准,还要逐月给他们交地头钱。
我交不出,他们就上门来打砸,胳膊就是他们打伤的,我奶奶也受了惊吓。”
“他们是谁?”
南云秋义愤填膺。
“他叫大疤眼,平时不仅偷东西,还是个泼皮无赖,
仗着他的表兄是盐丁,又有膀子力气,就拉帮结派,打打杀杀,
混成了海滨城贼偷行里的头儿。
没有人敢不听他的,还要孝敬他。”
时三若无其事的叙说,或许是怕南云秋太担心。
但是,自己脸上写满了恐惧。
南云秋瞅在眼里,怒不可遏。
“你的手指也是他砍断的,是吗?”
时三点点头,伸出左手看了看,又缩回去,
那心有余悸的神情,看得人心里只哆嗦。
南云秋初来海滨城第一次见到时三时,就发现他少了两根指头。
过去的事,他没有亲身感受,也说不清楚谁对谁错,
所以没有过问。
而今,时三已经成为他的兄弟,他发誓要好好保护像他一样的苦命人,
再让人欺侮,绝不能容忍。
尤其是,
这次时三并未越界,而是要退出,不再做人人喊打的贼偷。
靠辛勤劳动来养活自己和奶奶。
改邪归正,却遭到了威胁和殴打,
还有王法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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