囚车,像是有头的苍蝇,一直朝西跑。
郊野的西侧,
一群人正策马狂奔,架鹰驱犬,也像疯了似的嗷嗷乱叫,
战马渐渐形成合围之势,夹住了中间那只口吐白沫的野羊。
一匹白马,一袭白衣,一个少年郎收起弓箭,
随手抛给后面的跟随,摇头懊恼:
“还以为是个大家伙,又瘦又小,白忙乎。”
随从背起弓箭,安慰道:
“小王子,莫失望。
大楚地贫民瘠,哪能比得上咱们大草原,到处都是深山密林,猛兽多得很。
再说此地一马平川,无遮无掩,
能有只瘦羊就不错了。”
“说得也是,聊胜于无,就当是过过瘾吧。”
随从们都知道,
他们的小主子酷爱射猎,哪天要是不打几头猎物,就浑身痒痒。
昨晚才跟着他来到海滨城,一大早就浩浩荡荡出城,
想来荒郊野外过把大草原的瘾。
“小王子快看,有情况!”
众人刚刚还是四散开的,听说有情况,瞬间形成了护卫阵型,
众星拱月,把小主子围在中间。
训练有素,动作迅捷,让人叹为观止。
“大惊小怪,不过是一匹惊马,两个军卒在追赶。”
少年郎目力极好,手下只是看到有情况,
他却分辨地更清晰。
待稍稍近了些,他看出了端倪:
不对,是囚车,两个军卒要杀车中人。
“走,过去看看。”
“小王子,那是他们大楚的事,咱们还是不要插手为好,毕竟咱们是客人。”
“是呀,大王子也说过,不许咱们抛头露面。”
“胡说!都是天下事,不平就当管。”
少年郎似乎讨厌大王子管头管脚,颇为不悦:
“别人已经身陷囹圄,他俩还穷凶极恶要追杀人家。
依我看,
要不他俩不是寻常的官兵,要不车中人就不是寻常的犯人。”
属下们听完,觉得有道理。
犯人装在囚车里,就是要去受审,官兵的职责就是把犯人安全送到目的地,
眼前的场景,
让人不得不产生同样的疑虑。
这些属下是少年郎的心腹亲随,都知道:
小王子爱打抱不平,经常替挨欺负的人出气。
他们也清楚,
小王子不是江湖侠客,之所以如此侠义,也是因为:
长期埋在胸中的愤恨无法纾解。
期盼哪一天,
能有他一样的侠义之人横空出世,出手帮助他。
小王子出身王庭,而王庭对他而言,不过就是辆宽大豪华的囚车!
到嘴的猎物岂容脱逃?
严有财猛抽马鞭,死命追赶,不曾留意远处的人群。
在海滨城,他没将别人放在眼里,更何况他今天的铠甲,
足以让大楚所有人退避三舍。
未曾想,碰上了硬茬子。
而且,人家压根不是大楚人!
“拿箭来!”
少年郎伸出手,随从连弓带箭送到他手中。
此时,囚车的速度渐渐放缓,两个假侍卫包抄靠近。
他们只顾看囚中人,丝毫没发现,前方不远处,
有一伙人驻足注视了他们许久。
眼看前面的那个军卒已经靠近囚车,劈出手中刀,少年郎弓如满月,
羽箭劈开空气,箭尾就像游动的小蝌蚪。
眨眼之间,
军卒惨叫一声滚落马下。
紧随其后的严有财大概猪脑子吃多了,看见手下在地上挣扎,
还以为遇到了伏击,慌忙趴在马背上观察。
当发现有群人追赶过来,吓得灵魂出窍,
仗着胆子喝问:
“大胆刁民,敢阻挠官家办案,找死吗?”
少年怒了,抬起弓箭冷冷道:
“狗东西,你才是找死!”
严有财见不仅吓唬不到别人,还有性命之虞,吓得屁滚尿流,打马就跑。
猎物都不要了,
哪里还去管奄奄一息的手下。
“可恶!”
小王子纵马踩死那名倒霉的家伙,挥舞弯刀,劈开了囚车。
还不等被救之人开口言谢,就淡淡说道:
“没事了,你走吧。”
“敢问尊姓大名,在下云秋感谢尊驾救命之恩。”
“路见不平拔刀相助,此乃人生快事,若是言谢,便没了颜色。
云秋,
名字挺动听的,赶紧逃命去吧,
有多远逃多远。”
南云秋瞧见他们的架势,知道白衣少年肯定家世不凡,才不方便说出名姓,
便也不强求。
但是他此刻还不想逃走,还有大事要做。
“救人救到底,尊驾既然出手相救,在下还有事相求。”
旁边的跟随恼道:
“你好生不识抬举,我家主子救了你,不求报答,你还在絮叨什么?赶紧走,别扰了咱们的兴致。”
南云秋很倔强:
“在下本无意打扰,可的确需要你们帮我。
倘若肯再施以援手,在下自将投桃报李,有重要隐情禀报尊驾。
放心,尊驾绝不会吃亏!”
此刻,少年郎才勉强抬头,端详南云秋,
第一眼便喜欢上了。
人家不仅长得英俊,而且眉宇之间的英气,举手投足之间的那种灵动飘逸,
竟然有几分自己的模样。
这一下,拉进了距离。
尽管是讨价还价的做派,他倒也不恼,觉得比打猎还有意思。
“说吧,还有什么事?”
“我要进城!”
“你疯了!
如果我没猜错,他们就是押解你进城的。
既然有幸脱了险,就应该远走高飞,为何还要再入险地呢?”
南云秋面色深沉,戚戚道:
“因为城内还有我的亲人,我唯一的亲人。
如果我走了,她肯定会伤心。
而且,
城内还有我最好的朋友,他是个乞丐,我还没和他道别呢。
我答应过他,
哪天如果离开海滨城,临走前一定会去看他。”
“有情有义,他们有你这样的亲朋,应该感到很欣慰。好,这个忙,我帮。”
少年郎颇为感动,泛起一阵酸楚。
因为他有亲人,却没亲情,至于朋友,一个也没有。
他很羡慕南云秋,不带任何犹豫,笑中含泪答应了。
属下们很纳闷,
哪里来的犯人,竟然能轻易改变他们的王子!
快到城门口,南云秋担心被人认出来,心里忐忑不安,
上次进城时就被吴德刁难,还被勒索了锅底黑。
少年郎看出了他的担心,却云淡风轻,
笑着告诉他:
尽管放心,没人敢拦你。
你要是觉得过意不去,到门口把头稍微低低就行。
南云秋很诧异,又仔细打量了少年郎:
年纪和他不相上下,英姿勃发,明眸皓齿,轮廓分明,
妥妥的子都一样的男子。
可是,
这张脸庞尽管再英俊,难道就能大摇大摆的入城?
视吴德那厮为无物?
要知道,这些健壮的马儿,吴德是不肯轻易放过的。
咦,这些马怪怪的,好像和河防大营里那些战马迥然不同。
而且,还挺眼熟的。
哦,想起来了。
程家大院的马场里!
此刻,他蓦然一激灵:
这些人,无论从轮廓,还是装束,还有那马,那刀,都不像是中州人。
难道是异族?
果不其然,离城门还有二三十丈远,
守城的盐丁就慌忙驱散门口的行人,快速搬开路障,自动闪开一条大道,
大伙趾高气扬,畅通无阻。
奇哉怪也!
进入城内,来到僻静处,即将各奔东西时,
白衣少年勒马说道:
“我的任务完成了,你刚刚说有什么重要的隐情,说吧。”
南云秋指着少年胯下那匹纯白如雪一样的坐骑,问:
“它跟你多久了?”
“快五年了吧,我天天骑它,你问这干什么?莫不是还要打我马的主意吧?”
“尊驾误会了,在下哪敢再得寸进尺?
在下的意思是,
您不能再骑它,会伤到你的。”
“你还懂马?”
少年郎很吃惊,
这匹马威武雄壮,耐力好,速度也快,是他的心爱之物,形影不离。
可不知怎的,
半个多月前,在草原上的一次射猎中,
它突然前蹄弯曲,失去平衡,将他甩出三丈多远。
幸好是跌在茂盛的草窠上,额头上撞了个包,腿上蹭破点皮。
要是在两军对敌的疆场,早就被取了脑袋。
他找好几位马医仔细看过,什么毛病也没有发现。
此事萦绕在他心头许久,始终挥之不去。
“在下不敢说懂马,但是养了很多年马,多少有些经验。
尊驾的马确实有问题,还是趁早换掉的好,
否则,危急时刻会酿成大祸。”
少年郎十分惊诧:
“是嘛?我也爱马,却不如您懂马,能说说你是怎么发现它有问题的吗?”
“我来告诉你吧……”
南云秋目光落在马腿上,侃侃而谈。
“刚才在郊野时,在下仔细观察过,它奔跑时微微右倾,
说明吃重在右边,
可是您坐的很端正,身上又没有任何重物,只能说明:
它的右前蹄受过伤。
如果再去郊野射猎,您可以注意一下,
它的四蹄留下的印子,深浅应该略有不同。”
南云秋很有把握,
少年郎听进去了,懊恼道:
“奇怪,为何那么多马医都没有发现。
敢问它到底伤在何处,为何受伤,还有得治吗?”
“没得治。至于为何受伤,这个不太好说,也不方便说。”
他边说,边打量少年身旁的随从。
少年很聪慧,沉着道:
“没事,他们都是我的心腹,但说无妨。”
南云秋脸色不安,幽幽道:
“基本可以断定,它是被人故意所伤。
伤处应该在上下肢的关节处,被某种锐器如暗针,或者铁钎子之类的东西所伤。
轻易看不出伤口,平时也没有大碍,
可一旦快速奔跑,
如果蹄子再不小心踩到硬物,
就会触发隐伤,酿成重大祸端。
轻者伤残,重者……”
南云秋戛然而止,其实也不用说下去了。
少年郎不再言语,若有所思。
猛然间,
他不由自主抖动了几下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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