程百龄反复思索:
要想个周全的法子,尽快把南云秋撵走,还不能让南云裳发现。
当然,
他在意的是自己的孙子,并非儿媳妇的感受。
所以,
他安排严氏密切盯梢南云秋,随时掌握撵人的证据。
“那小子表现如何?”
“倒是挺勤快的,手脚不闲着,大概是要好好表现,想今后就长住咱家里。
呶,
又跑去集市上买东西了,一会就回来。”
老程皱眉凝神,忽又舒展开来:
“你和天贵说一声,
这几天要好好招待他,拿出招待儿媳妇娘家人的热情。
我自有办法,让他知趣的早点离开咱家。”
一家门面颇大的裁缝铺里,南云秋穿上崭新的衣衫,
款式好,也很合身,人看起来很精神,心里美滋滋的。
他手里拎着给姐姐抓的安胎药,一路小跑回来,
姐姐说晚上还要亲自给他炖大肘子。
嘿嘿,
想起来就馋得慌。
在距离程家还有数十步的林荫道下,他看到有辆马车停下来了。
马车很豪华,车头的拼接处都包裹了精铜,车厢也很宽敞,外面用厚厚的车帘围住。
他并未多想,等经过马车时,
却无意中发现:
车身好像在摇晃。
奇怪,马车停在那一动不动,路面也平整,
怎么还会颠簸呢?
他凑上前两步,想看看是怎么回事,却隐隐听到里面有人说话的声音。
那声音很奇怪,
就像是受了刀伤剑伤,发出的痛苦的叫唤。
“哦,哦……”
莫名其妙!
没听到里面有打斗声呀。
马车又剧烈晃动几下,稳当了,里面传来说话声。
“好了,馋猫,我该回家了。”
“哎呀,这滋味,死了也值。”
“瞧你那点出息,快滚下去,压得人家喘不过气了。”
车厢恢复了平稳,车帘掀开,一条腿先探了出来。
那是女子的腿,盖着水红色的裙摆,脚上是绣了鸳鸯的花鞋。
南云秋迅速躲在树后,好奇的继续观瞧。
女子下车后,车帘又挑起,探出了男人的脑袋。
男子和女子挥挥手告别,那样子依依不舍,像是新婚的夫妇。
竟然是这个狗贼!
他认识,男子正是盐警吴德。
女子下车后,理了理鬓发,整了整衣衫,转身款步而走。
南云秋定睛一看,顿时张大了嘴巴,
不是别人,
正是那个阔小姐!
那个在城门口招摇过市,嫌弃他满身土腥味的大小姐。
那个被时三偷了包,唤来官差把时三暴打一顿,还要送进大牢的蛮横女子。
难怪那么嚣张,原来也住在富人区。
孤男寡女不知避嫌,还躲在车内打斗,南云秋细琢磨,
猜到了个大概。
在棚户区,那些光棍盐工没少在夜里讲那些少儿不宜的事情。
“呸呸呸,真不知羞!”
南云秋加快脚步,飞速跑回姐姐家,
他可不想再见到这个讨厌的大小姐。
一溜烟把草药交到姐姐手里,端起水要喝,就听到急促的敲门声,
很响很急。
不会发生什么事了吧?
南云秋放下碗,赶紧去开门。
门开了,他傻了眼。
原来正是那位大小姐!
她气咻咻的样子,刚才不是敲门,而是在踹门。
从南云秋身旁擦过时,浓浓的香味让人窒息,里面还夹杂酒味。
女孩子在外喝酒,闻所未闻,
大小姐的做派,颠覆了他的认知。
“哎,你是谁?新来的护院?不对,年纪也小了点。”
南云秋不知怎么回答,也不想和她说话,
闪身便想走开。
哪知大小姐霸道惯了,一把扯住他,目不转睛,
忽然睁大眼睛,满脸挑逗之色。
“小后生,长得还蛮英俊的嘛,十几啦?”
“阿娇,别闹,那是你嫂子的弟弟,来咱家做客的,叫云秋。”
严氏看女儿,满满的宠溺。
“我怎么没听说她还有个俊俏的弟弟,哦,原来是一家人,真好。
云秋,名字也好听,你等着,咱们一起吃晚饭。”
也不管别人愿不愿意,女子说完便笑嘻嘻的去闺房里了。
还转头看了看南云秋,眼神很不安分。
晚饭时,她还真来了。
南云裳告诉他,阿娇是大小姐,在程府无法无天,只有公公才能管得住。
姑嫂两个平时很少同桌吃饭,南云裳以为,
今天阿娇亲自作陪,应该是公公的吩咐,以此表示热情。
所以,
她叮嘱弟弟要礼貌些,不能得罪阿娇。
却不知,
阿娇是另有心思。
这顿晚饭吃的最尴尬,也最难熬。
再美味的大肘子,在不舒服的氛围下也味同嚼蜡。
阿娇不停的给南云秋夹菜,他每吃一口,她就问东问西,
聒噪个没完。
吃饭就吃饭,还打扮得如同新嫁的媳妇,浓妆艳抹,让人很倒胃口。
而且,她在饭桌上喧宾夺主,
埋怨这个菜盐太多,那个汤又太淡,弄得南云裳灰头土脸,
只好连声陪不是。
程天贵就像没看见一样,埋头吃饭,不大会儿便借口有事,
推开饭碗走了。
南云裳在程家哪里像个儿媳妇,简直只是个能生孩子的佣人。
饭后,
南云秋心里很不舒服,拒绝了程阿娇的邀请。
他没心思赏月,也不想看她家的荷塘,她的闺房。
看到姐姐逆来顺受的神情,什么都不用解释,
姐姐在程家的地位可想而知。
南云秋痛在心里。
他想不明白,
堂堂的南大将军的女儿,为什么会沦落到这般境地,为什么婆婆家对她如此慢待?
是爹爹出事前就这样,
还是因为出事后才变得如此?
最让他揪心的是,姐姐似乎早已习以为常。
每次问她,她都说:
很好,过得很好,再等等,等熬成婆就好了,大户人家都这样,
等等。
可是,
他的嫂子,南云春的媳妇,在南家好吃好伺候,待遇非常好。
还有一桩事最为蹊跷:
作为生活在程家多年的儿媳妇,南云裳居然不知道公公是干什么的,丈夫具体从事什么营生,
她也说不清。
只说是当官的,管点事,平时非常忙碌。
什么见不得人的差事,要瞒着自家人?
不由得想起,苏叔当初曾特别交代过:
南万钧有个结拜兄弟,也姓程,在海滨城很有势力。
要是能找到,兴许能打听出南家惨案的真相。
苏叔还说,
那个人是三角眼,左眼上还有颗黑痣!
他问过姐姐,南云裳摇摇头。
说她不认识有权有势的人,但是公公在官场上混,兴许能会知道,等合适的机会她再去问问。
说来确实挺奇怪:
自从他住进姐姐家,还从来没见过程家当家人的真容。
程家的院子很大。
居住的地方就有三进,姐姐住最外面,阿娇的闺房居中,严氏夫妇住最里面。
每进之间都有院墙相隔,中间是拱形门的通道。
院子里,
绿树参天,荷塘曲折,布置得非常精致,用料选材也十分讲究,
比起大将军府要阔绰得多。
讨厌的是,
那条黑色的恶狗经常朝他狂吠。
“姐姐要做娘亲喽,一定很高兴吧。”
“当然啦,女人只有做了母亲,才是真正的女人。”
南云裳看看肚子,仿佛胎儿在使劲蹬她,
心里别提有多美。
讨厌的阿娇难得没来骚扰,姐弟俩坐在一起无拘无束,回忆小时候在河防大营的时光。
她忽然又想起三年前的往事。
那时候,
她也生过孩子,没满月就夭折了,还是个男孩。
公公婆婆没有安慰,没有同情,
反而指责她没有尽到母亲的责任,疏于养护,导致他家没了孙子。
而丈夫最让她伤心:
明明知道孩子是染病而死,有郎中可以作证,却不敢解释,
任由她遭受父母的谩骂羞辱。
自那以后,
大概受了惊吓,她便再也没怀上孩子。
程家遍请名医,开最好的药材,把南云裳当做试药的机器。
严氏亲自监督,抓药,熬药,灌药,
把好端端的脸色饱满的大家女子,折腾成如今病恹恹的妇人,
脸上没有几分血色。
让程家欣喜的是,
努力没有白费,儿媳妇终于再次怀孕了。
南云裳以为从此不用再吃药,可严氏也不知听了谁的鼓捣,变本加厉,
又是安胎药,又是补气丸,
依旧使劲的折腾。
连南云裳的衣服上都能闻到药味,每次见到婆婆端药来,她就下意识的颤抖。
姐弟俩聊得正高兴,听到外面有脚步声,
南云裳皱起眉头,嘴里泛苦。
还好,不是婆婆,进来的是嫩荷,
阿娇的贴身丫鬟。
“大小姐说,让云秋去教她骑马,就是现在。”
丫鬟冷冰冰的,连基本的礼仪都没有。
“告诉你家大小姐,就说我不舒服,骑马……”
南云秋气恼丫鬟不懂规矩,对南云裳不尊重。
话没说完,就被南云裳打断了。
“好的,告诉大小姐,他等会就过去。”
丫鬟听了,扭头就走。
“姐,程阿娇对您无礼,丫鬟也学起样子,您就不会教训她吗?
您是他家的媳妇,不是丫鬟!
您看看,连丫鬟都敢这样对你,分明是把你当作小丫鬟。”
南云秋低头分拣药材,替姐姐鸣不平,话里面带有点怒其不争的埋怨。
这样的日子,还不如在时三那里过得舒服。
穷是穷了点,但不会受气。
南云裳没有搭茬。
他还自顾自的说:
“她那样的大小姐,我看见就难受,也不想去伺候,你以为她是什么好人吗?”
“谁不是好人呐?”
门外,响起了阴恻恻的声音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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