帅帐之内,老李与那剌二人站在巨大的地图前,神情肃穆。
魏延的手指在地图上划过一条粗重的线条,从交州腹地一直延伸到最南端的日南郡。
“士家的那些兵,都是些老爷兵,不堪大用。”
魏延的声音不大,却透着一股不容置喙的决断力。
“守城尚且勉强,让他们去边境跟林邑国的猴子们玩命?他们没这个胆子。”
老李点了点头,表示赞同:“将军所言极是。这些降兵军心不稳,若有风吹草动极易生变。依我之见应当全部打散,分入我荆州老兵各部严加看管,重新操练。”
“光打散还不够。”魏延摇了摇头,“我需要一支真正属于交州,能在这里扎下根,打得了硬仗的军队。”
他的手指在地图上重重点了两个地方。
“老李,这事你来牵头。从我军的荆州老兵里,挑选一千精锐。必须是跟着我们从尸山血海里爬出来,绝对忠诚的。”
随即,他的手又转向了那剌。
“那剌,你回你的部落,也给我挑三千最能打的乌浒勇士。我不要老弱,只要能在林子里把老虎当猫耍的汉子!”
老李的眉毛动了动,他看出了魏延的意图,但心中不免有些担忧。
“将军,将我军老兵与乌浒勇士混编……他们习性不同,言语不通,恐怕会多有摩擦,不易统领。”
“所以我才要让你和那剌一起办这件事。”
魏延看向二人。
“老李你懂军法,善统筹。那剌你懂蛮人,善冲杀。你们两个,一个唱红脸,一个唱白脸,务必在一个月内,把这支四千人的新军给我捏合成一个拳头!”
“末将领命!”
那剌的胸膛拍得“砰砰”作响,兴奋得满脸通红。
能统领一支由大汉精锐和乌浒勇士组成的军队,这是他以前想都不敢想的荣耀!
老李虽然心中还有顾虑,但还是躬身应下:“属下遵命。”
“还有一个问题。”老李补充道,“交州气候湿热,瘴气弥漫。我中原的铁甲在此地保养不易,士卒穿戴也多有不适。装备该如何解决?”
那剌闻言,突然咧开大嘴笑了起来。
“李将军,你说的铁疙瘩在我们这儿不好用。又重又闷,下了雨走在林子里,跟背着块石头没什么两样。”
他上前一步,对着魏延说:“将军,我们交州,有比铁甲更好的东西。”
“哦?快快说与我听。”
魏延来了兴趣。
那剌一脸神秘地凑近了些:“将军可曾听说过犀牛皮甲?”
“犀牛皮?”老李有些不解,“不过是兽皮,怎能与铁甲相比?”
“嘿嘿,李将军你这就不知道了。”
那剌一脸得意。
“寻常的犀牛皮自然不行。但在我们日南郡有一种秘法。用几十种药草熬成的汤水,把犀牛皮放进去泡上七天七夜,再捞出来用石头磨平,放在太阳下晒上九九八十一天。”
他比划着,唾沫横飞。
“这样做出来的皮甲,又轻又韧!刀砍上去就是一个白印子,箭射在上面,直接就弹飞了!而且还不怕水,不怕火烧!比你们那铁疙瘩强多了!”
老李的脸上写满了不信。
这说得也太玄乎了。
刀枪不入,水火不侵?
那还是铠甲吗?那是神物。
“那此物……造价几何?”
老李从实际角度提出了问题。
“若真如此神奇,恐怕价格不菲。装备四千人,怕是……”
“贵?”那剌挠了挠头,“是挺贵的,以前只有大部落的头人才能穿上一件。”
魏延却笑了。
他背着手,走到帐门口,看着太守府的方向。
“钱,不是问题。”
“士家在交州搜刮了几十年,家底厚得很。我让他们出点血,来为我大汉养兵,他们应该会很乐意的。”
这话一出,李严瞬间就懂了。
这是要拿士家开刀,用士家的钱来武装一支足以彻底取代士家影响力的新军队。
好一招釜底抽薪!
……
一个月后,交州最南端的日南郡,与林邑国接壤的边境线上。
一片被开辟出来的巨大校场上,杀气冲天。
数千名赤着上身的汉子,正在泥浆里翻滚搏杀。
一半是身经百战的荆州老兵,一半是野性难驯的乌浒勇士。
那剌就像一头真正的猛虎,手持一根巨大的木棍,在队伍里来回巡视。
“没吃饭吗!动作快点!”
一名荆州老兵动作稍慢,被他一脚踹翻在泥水里。
“再慢,上了战场,林邑人的长矛就会从你的屁股捅进去,从你的嘴巴里钻出来!”
老兵们怨声载道,乌浒人却习以为常,反而觉得这种训练方式无比亲切。
一名随军的荆州将校凑到那剌身边,小心翼翼地开口:“那剌将军,弟兄们已经连续操练了好几个时辰了,是不是……让他们歇歇?”
那剌回头,铜铃般的眼睛瞪着他。
“歇?我乌浒的勇士在林子里追捕猎物,能三天三夜不合眼!这点程度就叫苦?你们汉人的兵,就这么娇贵?”
将校被噎得满脸通红,不敢再言。
正在这时,远处一队人马运来了一批崭新的铠甲。
这些铠甲并非金属,而是一种暗沉的黑色,泛着皮革特有的光泽。
正是用那剌所说的秘法炮制而成的犀牛皮甲。
“都给我穿上!”那剌大吼一声。
士卒们穿上皮甲,只觉得浑身一轻,比之前的铁甲舒服了不止十倍。
那剌随手抄起一把环首刀,对着一名穿上新甲的乌浒勇士狠狠劈下!
“当!”
一声闷响,火星四溅。
环首刀的刀刃竟然卷了口,而那皮甲上,只留下了一道浅浅的白痕。
全场哗然!
所有士兵,无论是荆州老兵还是乌浒勇士,看向这身铠甲的表情都变得狂热起来。
有此神甲,何愁沙场不胜?!
魏延接到老李的快报时,正在龙编城的府衙里处理政务。
“那剌干得不错。”他放下手中的竹简,“一支无敌的军队,需要一个响亮的名号。”
他沉吟片刻。
“身披犀甲,守我边疆。这支部队,就命名为——犀甲卫!”
犀甲卫的威名,很快就随着边境的风,传到了林邑国。
林邑国王区连,这个靠着杀掉汉朝县令才自立为王的枭雄,最近寝食难安。
他站在自己的王宫里,能清晰地看到北方汉境那冲天的杀气。
以前士燮在的时候,不过是派些文官过来安抚。
偶尔有些小摩擦,也都是雷声大雨点小。
可现在不一样了。
那个叫魏延的汉将,是个疯子!
他派来的那支军队,简直就是一群野兽!
他们每天都在边境线上演练搏杀,那吼声隔着几十里都能听到。
尤其是他们身上穿的那种黑色铠甲,据逃回来的探子说,刀枪不入!
这仗还怎么打?
区连越想越怕,他毫不怀疑只要自己稍有异动,那支名为“犀甲卫”的军队,就会像潮水一样淹没他的国土。
一番深思熟虑之后,区连做出了一个让他祖宗蒙羞,却能保住他王位的决定。
他召集了使者,备上了最贵重的黄金、象牙和香料。
半个月后,林邑国的使者,出现在了龙编城的太守府外。
他跪在魏延的面前,姿态放得极低,甚至不敢抬头看这个年轻的汉将。
“我王……我王区连,仰慕天朝威仪,愿与大汉永结友好!”
“我王还说,从今往后,每岁都会派遣使者前往成都,向汉中王殿下进献贡品,以示我林邑国永为大汉藩属之心!”
魏延端坐堂上,把玩着一个从林邑国送来的黄金酒杯,脸上没什么表情。
“告诉你家大王,大汉喜欢听话的朋友。只要他安分守己,这交州的兵就不会踏入林邑国一步。”
“谢将军!谢将军天恩!”
使者如蒙大赦,连连叩头。
送走使者,老李走了进来。
“将军,兵不血刃便令一国臣服。此等手段,属下佩服!”
魏延将金杯放下,心中却并无多少喜悦。
区区一个林邑国,不过是开胃小菜。
他的目光,早已越过了这片陆地。
正在此时,一名传令兵神色慌张地从殿外冲了进来,直接跪倒在地。
“报——!”
“南中八百里加急军情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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