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郡主你看,那儿有匹大黑马,神骏威猛。”
郡主也看到了,那匹马身形很长,且高大雄壮,
和自己胯下的宝马不相上下。
奇怪,
小小的乡野会有如此神马,莫非此地有训练战马的马场?
郡主低声细语,
随从们心领神会,动作整齐,两两组合,分成四个方向深入访查,
看看附近是不是有军营或者马场。
这对她们来说,非常重要。
红裙女轻甩鞭子,宝马越过水沟,来到大白马面前。
她四处看了看,纳闷马主人去哪了,
怎么能放心把宝贝轻易丢在郊野,
大楚的民风到了路不拾遗的境地了吗?
她情不自禁伸出手想摸摸它,
不料大白马却咬住她的衣袖,使劲往下扯,还发出响鼻声。
原来,
它的主人正趴在沟底,肩膀上还插了支箭矢。
红裙女心生敬意,暗叹它是匹忠心护主的好马儿。
“灵犀,快过来看看,他还有气吗?”
侍女胆子很大,手脚也很麻利,
把南云秋翻转过来,轻探鼻息,面露欣喜。
“郡主,他还活着,但气息很微弱,您肯定是要救他吧?”
“你怎么知道?”
“因为他长得很英俊,又有男儿气概,就是您喜欢的样子嘛。”
“死丫头,说什么呢?”
红裙女脸色绯红,佯怒道。
“那还不赶紧动手?
不过首先声明,我不是因为他的相貌,救人一命,胜造七级浮屠嘛。”
“哼,才不是呢,你杀了多少人,自己都数不清吧?”
灵犀心里想,却不敢说出来。
她最了解她的主子。
心狠手辣,又侠肝义胆,为了家国,不惜冒弓矢,洒热血。
完全可以称得上女中豪杰,巾帼英雄。
但主子也有个弱点,
就是喜欢有潘安之容,去病之勇的奇男子。
只有那样的男儿才能配得上她,
否则就是君王,也进入不了她的明眸之中。
很遗憾,
两个条件都具备的男子,至今也没有邂逅过。
她大哥有意把她许配给辽东人,
还说那个辽东人很神秘,据说是前朝大金的高贵皇族。
呸!
甭说是前朝的皇族,就是本朝的皇帝,她都懒得理会。
所以,
她潜入大楚京城,也有躲避那桩婚事的考虑。
灵犀手艺精湛,先小心翼翼拔出箭矢,涂上一层黑色粉末,然后把伤口包扎好。
接着,
从怀里掏出小陶瓶,倒出颗粉红色药丸,
那是草原上特有的奇花异草炼就的草药。
捏着南云秋的嘴巴,喂他服下。
“郡主,没事了,他死不了的。”
郡主点点头,看到他背上还有个伤口,也在渗血,
又让灵犀把纱布解开,重新撒上黑色粉末。
而当灵犀解开南云秋的衣衫时,那些新旧伤痕映入她的眼帘,
不禁芳心震颤。
很疼,也很同情。
此刻,
她的视线又落在那支箭矢上,怵然心惊。
她认识,
那是大楚皇城铁骑营侍卫专用,
怎么会出现在荒郊野外?
铁骑营由大楚最有权势的信王爷掌管,负责拱卫京城,京城距此尚有几百里之遥。
这位少年郎究竟是何许人,
要惹得铁骑营的人追杀至此?
她也听说,当今文帝至今没立太子,
不是不想立,而是膝下没有皇子,
而弟弟信王党羽遍布朝野,权势熏天,越来越有立为皇太弟的势头。
此人要是得罪信王,基本上没有活命的机会。
“郡主,您看,他的确很英俊。”
两个侍女把南云秋抬出沟底,放到干燥的软土上,
虽说衣衫褴褛,满面尘灰,还沾有血迹,
但是俊美的轮廓很分明。
要是精心梳洗沐浴一番,再穿上华服锦袍,一定是个翩翩美公子。
“灵犀,跟你说过多少次了,过了河就要叫小姐,不许叫郡主。”
“奴婢知错了。”
灵犀嬉皮笑脸的,她知道郡主不会责罚她。
侍女们都知道,
她们的主子出身高贵,条件优渥,又文武兼备,
加之天仙般的颜容,所以非常高冷,
世间男子无人能入她法眼。
如今已到了谈婚论嫁的年纪,爹娘急得如热锅上的蚂蚁,
而她却无动于衷。
主子的想法很干脆,宁缺勿滥,与其随随便便的出嫁,
还不如独守终身。
红裙女佯装无所谓,走过来蹲在地上。
灵犀冰雪聪明,赶紧掏出绢帕擦干净南云秋的脸庞。
的确,
他丰神俊朗,温润如玉,身材也很修长,
满身的伤痕就是勇猛的注解,男儿气概的证明。
她芳心萌动,
但是对方身份不明,而且偏偏得罪信王,对于她的大业肯定没有好处,
所以只好压抑住内心的好感。
灵犀还在饶舌:
“小姐,奴婢没说错,是挺英俊的吧?”
“嗯,是挺……是什么是?”
郡主刚刚还沉浸在对南云秋的遐想之中,因而随口称赞一句。
可看到侍女们调侃的眼神,马上板起同样绝色的面孔,
训斥道:
“怎么,你们也动了春心?别忘记咱们的身份,身在青楼,心在草原!”
红色的裙摆拂在脸上,痒痒的,阵阵幽香飘入鼻腔,沁人心脾。
南云秋慢慢苏醒了,微微睁开眼睛。
眼前,
红色的,黑色的,绿色的,水彩丹青,姹紫嫣红,
一张张绝美的容颜在打量着他。
我这是在哪,是死了吗?
我是不是误闯到瑶池畔,见到了七仙女?
接着,
仙女消失了,幽香飘远了。
那种幽香令人沉醉,令人痴狂,
他从未闻到过,将程阿娇那种庸俗低级的脂粉香,映衬得黯然失色。
红裙女记住了那张脸庞,心地很善良,匆匆赶路还不忘吩咐灵犀,
给他留下些肉干和羊奶。
轻扬马鞭,远如天边的云彩……
海滨城渔场,大都督府门前。
程百龄父子,严主事等一应显贵高官,面带浓浓的笑容,还有依依不舍的眷念,
欢送那群来自北方的贵人。
程百龄受宠若惊,也倍感得意。
北方人太给他面子,
竟然派出了大小两个王子,充分说明对此次秘密会晤有多么重视,
对他程家有多么倚赖。
所以尽管晚宴没有参加,还是亲自前来送行。
此次密会,
不仅签订了双方互通有无的买卖协议,还口头达成承诺。
如在紧急时刻,双方互帮互助,暗中策应,共图大事。
作为海滨城的大都督,
他自上任以来就胸怀大计,既要为大楚管好一亩三分地,
也要为他程家经营地盘。
除了为朝廷卖官盐,还为他自己卖私盐。
要想成就大事,要想成为未来程家王国的开山鼻祖,
没有足够的钱财,那是万万不成的。
大金末年那场大灾引发的大乱,他和南万钧曾并肩作战,推翻了大金的江山。
而今,
他蛰伏海滨城,在等待同样的大乱来临。
王侯将相宁有种乎?
他将为自己而战,为程家打下大片锦绣江山。
不同的是,
南万钧寄希望于天时,托梦想于谶语。
而他则偏安一隅,暗中磨砺爪牙,苦心孤诣。
打仗亲兄弟,
不管打江山,还是守江山,都要有人才行。
可他只有程天贵一个儿子,先天不足,人丁不旺,
连严有财那种货色都舍不得扔掉。
所以,
他把希望寄托在孙辈身上,对南云裳呵护备至,就是指望她能为程家生出孙子,
很多的孙子。
因而,
即便想杀南云秋,他也要偷偷摸摸,不露痕迹,甚至宁可借刀杀人,
也不能留下任何瓜葛。
万一被南云裳察觉,会直接影响他孙儿的安全。
他有个执念:出身很重要,
南云裳身上流淌着南万钧的血,那他的孙子也是将门虎种,
何愁将来不成大事?
当他听程天贵说起,早上南云秋摔死恶犬的事情,称赞儿子做得对,
没有当场翻脸而惊动儿媳妇。
儿媳妇即将临盆,但产婆说胎位不正,恐怕有风险。
他比程天贵还着急,吩咐任何人不得影响南云裳的休息。
等孩子养好后,
他再考虑让儿子纳妾娶外室,多整几个庶出的孙子出来。
送走客人回到大院,还没进门就听到儿媳妇哭哭啼啼的声音,
不禁勃然大怒。
“娘,您大人大量,就原谅云秋吧,他还是个孩子。”
“还是个孩子?
他把我的宝贝砍成两截,那个小贱种,杀人都不带眨眼的,你还护着他。”
“娘,是云秋不对,媳妇给您赔礼道歉。
他也挺不容易的,一个人孤苦伶仃。”
严氏咄咄逼人,早就忘了程百龄的叮嘱:
“他不容易,那是你们南家的报应,活该。
怎么就偏偏让他逃了出来,真是老天不开眼。
为什么不一起死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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