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远走出法院大门,阳光照在脸上。他抬手挡了一下,脚步顿住。面前站着七八个记者,摄像机镜头齐刷刷对准他,闪光灯接连亮起。
“林律师!请问您对张某无罪判决有什么感想?”
“外界说这是技术性突破,您是否早就掌握了关键证据?”
“您觉得这场胜利代表了什么?”
问题一个接一个砸过来。林远把公文包往身侧收了收,站稳后开口:“我不知道真相在哪里,我只知道不能放弃查下去。”
人群安静了一瞬。有人低头记下这句话,有人交换眼神。一个女记者追问:“那您认为法律真的能保护普通人吗?”
林远看了她一眼,“法律不是万能的,但不用法律,普通人更没有路可走。”
他说完,迈步从人群中穿过。没人再拦他。身后传来快门声和低声议论,但他没回头。
手机在口袋里震动起来。刚上车,屏幕就跳出十几条未读消息。律所同事发来截图,几大门户网站首页都挂上了案件报道。标题写着《青年律师凭技术证据翻案》《一次无罪判决背后的坚持》。还有视频平台剪辑了庭审片段,配上字幕:“他用一张时间线,救回一个人的人生。”
当天下午,市内几家主流媒体推出专题报道。电视在便利店门口播放,画面切到林远站在法庭陈述的画面。旁白说:“这不是一场对抗强权的热血故事,而是一次依靠程序、证据与耐心完成的司法实践。”地铁通道的广告屏滚动播出新闻摘要,不少乘客停下来看了几秒。
网络上的讨论也热了起来。微博话题#相信法律能救人#阅读量迅速破千万。有人留言:“我一直觉得打官司是富人的游戏,现在知道只要证据在,普通人也有机会。”还有人说:“原来律师不是靠嘴皮子赢案子,是靠一点一点查出来的。”
林远坐在办公室,手机还在响。采访邀约一条接一条。他点开又关掉,最后直接调成静音。桌上放着一张复印纸,是张某那天交还的日志摘要。边角磨损,字迹模糊,但被小心地压在文件夹下面。
周正言推门进来,手里拿着一叠信件。“楼下有人送锦旗,说是感谢我们为正义发声。”他把信放下,“我没收。告诉他,我们不做宣传,只办案子。”
林远点头。
“外面都说你是英雄。”周正言靠着桌边坐下,“你怎么看?”
“我不是。”林远说,“我只是做了该做的事。真正撑下来的,是张某。六个月躲藏,被人当成贼,他都没认假罪。”
周正言没说话,只是轻轻叹了口气。他起身离开前留下一句:“名声来了,麻烦也会跟着来。别让别人的声音,盖过你自己心里的判断。”
办公室重新安静下来。窗外天色渐暗,楼下的街道开始亮灯。林远打开电脑,调出案件录音。他跳到法官宣读判决的部分,按下播放。
“……现有证据无法形成完整指控链条,合理怀疑不能排除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第五十五条之规定,认定被告人张某无罪。”
他按了暂停,闭眼听了一遍回音。然后轻声说:“不是赢了,是没输。”
他拉开抽屉,取出一本旧笔记。封皮已经发黄,是他父亲多年前留下的。翻开第一页,上面写着一行字:“有些事,忍住比打赢更重要。”
林远盯着那句话很久。然后拿起笔,在下方写了一行新的:“但有些事,必须打到底。”
第二天早上,律所门口围了几个人。有记者,也有拿着材料的来访者。一名中年男人举着手机录像,大声说:“我就要找林远律师,这种人才能帮老百姓说话!”保安上前劝离,对方不肯走。
周正言站在玻璃门内看了一会儿,走出去说了几句。那人情绪缓和了些,递上一份委托书。周正言接过,点头示意,转身回来时把材料放在前台。
“先登记,按流程处理。”他对助理说,“不管是谁,都一样。”
林远在办公室听见动静,抬头看了眼门口。他没出去,只是把父亲的笔记本合上,放进抽屉。手机弹出一条新消息,是张某发来的。
“林律师,我今天去办了身份证补办。明天想去人才市场看看。”
林远回了个“好”字。
下午三点,电视台记者再次登门,希望做一期专题访谈。前台联系林远,他回复:“不接受采访。”
对方坚持:“节目主题是‘法治中的普通人’,不需要煽情,只需要您讲讲办案过程。”
林远看了眼邮件内容,回了一句:“过程都在判决书里,公众可以查。”
他关掉邮箱界面,打开案件归档文件夹。所有资料逐一上传系统,命名清晰,分类明确。最后,他将张某的日志摘要扫描存档,原始复印件夹进专用档案袋,贴上标签:**“张某案——清白的代价”**。
晚上九点,办公室只剩他一人。窗外城市灯火通明,远处高架桥上车流不断。他起身关灯,走到门边时又停下,返回桌前,把那份档案袋放进随身公文包。
电梯下行时,手机又震了一下。他没看,直接塞进衣兜。走出大楼,夜风吹过,带来一丝凉意。
他走在人行道上,脚步平稳。路过一家小店,电视正播放晚间新闻。画面一闪,出现他的背影,站在法院台阶上,被记者围住。
旁白说:“这起案件的胜诉,不仅改变了一个年轻人的命运,也让公众再次看到法律的力量。”
林远没停下,继续往前走。
走到路口等红灯时,他伸手摸了摸公文包侧面的拉链。确认锁好了。
绿灯亮起,他迈步过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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