周六,滨江壹号。
李承风难得没有去公司,而是在家陪着妻子苏婉,准备迎接女儿和她的新室友。
苏婉在厨房里忙碌着,为晚上的家宴准备食材。她今天穿了一件米白色的居家连衣裙,长发用一根发簪松松地挽在脑后,露出一截白皙优美的脖颈。阳光透过厨房的窗户洒在她身上,让她整个人看起来温柔又贤惠。
李承风靠在厨房门口,欣赏着这幅美好的画面。
“老婆,需要帮忙吗?”他笑着问。
“不用啦,你去看会儿电视吧,这里油烟大。”苏婉回过头,对他温柔一笑。
“看你做饭,比看电视有意思多了。”李承风走上前,从背后环住她的腰,将下巴搁在她的肩膀上,“我老婆真是上得厅堂,下得厨房。”
“油嘴滑舌。”苏婉被他哄得心花怒放,脸上泛起红晕,却还是嗔怪地拍了拍他的手,“快出去,别在这儿捣乱。”
李承风笑了笑,听话地退出了厨房。
他享受这种感觉。在外面,他是运筹帷幄、掌控一切的棋手;回到家,他又是温柔体贴、无可挑剔的丈夫。这种角色的切换,让他有一种扮演上帝的错觉。
下午四点多,门铃响了。
李念带着她的新室友林溪,回来了。
“爸!妈!我们回来啦!”李念一进门,就欢快地喊道。
李承风从沙发上站起身,迎了过去。当他看到跟在李念身后的那个女孩时,他的瞳孔,几不可察地收缩了一下。
女孩穿着一身简单的白色t恤和牛仔裤,扎着一个清爽的马尾,脸上干干净净,没有化妆,但五官却精致得如同画出来的一般。她的皮肤很白,是那种常年不见阳光的冷白皮。
但最引人注目的,是她的那双眼睛。
那是一双怎样的眼睛啊。清澈、干净,却又带着一种与她年龄不符的淡漠和疏离。当她看过来的时候,李承风感觉自己看到的不是一个活生生的人,而是一汪深不见底的寒潭。
这个女孩,不简单。
这是李承风的第一反应。
“叔叔好,阿姨好。我叫林溪,是念念的室友。”女孩开口了,声音和她的气质一样,清清冷冷的,没什么起伏。
“哎呀,小溪来啦,快进来坐!别客气,就当自己家一样!”苏婉热情地从厨房里迎了出来,拉着林溪的手,嘘寒问暖。
李承风的目光,却落在了林溪手腕上戴着的一串佛珠上。
那是一串小叶紫檀的佛珠,珠子已经盘得油光发亮,包浆醇厚,一看就是有些年头的老物件。而且,在佛珠的隔珠上,还穿着一个极其微小的,用黄金打造的家族徽记。
那个徽记,李承风认得。
那是京城林家的标志。
一个传承了上百年,在政商两界都有着恐怖影响力的顶级豪门。
李承风的心,猛地跳了一下。
他终于明白,为什么前世的记忆里,没有林溪这个人了。
因为前世的李二狗,只是一个生活在社会底层的舔狗,他的世界里,最高的天花板,也不过是江城的秦家。像京城林家这种级别的存在,是他连仰望资格都没有的云端。
而这一世,因为他的重生,因为他女儿李念考上了江城最好的大学,竟然阴差阳错地,和林家的千金,成了室友。
这真是有趣。
李承风的脸上不动声色,心中却已经掀起了惊涛骇浪。
他看着那个被苏婉和李念热情包围,却依旧显得有些格格不入的清冷女孩,一个大胆而疯狂的念头,在他的脑海中,不可抑制地冒了出来。
所有人都以为,秦家,就是他在江城的目标。
可他们都错了。
江城,对他来说,太小了。
他真正的棋盘,在京城,在更广阔的天地。
而眼前这个叫林溪的女孩,不就是一块自己送上门来的,通往那张更大棋盘的,最好的敲门砖吗?
李承风的嘴角,勾起一抹无人察觉的弧度。
他走上前,用他那最温和、最具有亲和力的完美长辈的口吻,笑着说道:
“小溪是吧?欢迎来家里玩。别听念念瞎说,叔叔其实一点都不严肃。你喜欢吃什么,跟叔叔说,叔叔给你做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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