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孤单的薯饼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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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能融进里的那些段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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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 被记住的代价就是成为遗憾,那么好希望我是个健忘的人,你大力的在我的荒漠留下踪迹,随后又离开,我循着你的足迹,最终发觉,这片荒漠里,仅我而已。——题记

这段话写起来是因为忽然想到了一个不辞而别的友人,他曾拖着我走了很远的路,以至于到现在都有些念念不忘,看见我的描写,你大概会认为是个人,实际上不是的,描写的主角是一条狗,他是我在焦作租房期间遇到的一条金毛犬,当年遇到他时,他骨瘦如柴,锁在笼子里,眼里都是绝望,而我当时学高数,学到脑子里都是绝望,当时我对他来了兴趣,每次路过他的地方都会打个招呼或者喂点东西,兴许是狗主人早就不想喂了,于是也不拦着我,在那两个月里,他对我从陌生变成了热情,后来我们换地方,我最后一次摸着他的头,然后告别,搬走后过了15天,我和室友说要去看一个朋友,坐了三趟公交车,又遇见了他,一见我他依旧热情都扑过来,用爪子拍着笼子,只是身体更加瘦弱,我投喂了他,却不知道那是最后一次了。

后来学习都结束,我一个人前往的那个地方,发现他不在了,在我意料当中,却也在我意料之外,我没能想到他撑不过那年。

有些告别不是千言万语,而是努力蹭蹭你的手掌,然后欣然离场。

我必须要告诉大家,第2卷写的事情多半都是真实的?,而且不出意外,你也会在第一卷里看到一只莫名其妙的小狗,不要惊讶。

如果你的喜好是看第2卷,那么你多半会发现第2卷都是一些心里话,有时候写第2卷,真的比第1卷快,因为写这一卷,基本上不需要动脑子。

有时候的确发现后来,猫的确很少抓老鼠,狗的确不在管闲事,很多东西变了,却又好似没变,曾经视若珍宝的书籍也在角落吃灰,在翻看,曾经的封神段落看起来也不过如此,所以,不要如此绝对的说自己不会被改变,这世上唯一不变的定理就是事事终将改变。

当然,如果你真的觉得某些东西从未改变,比如,你的狗看起来永远热情,你姐妹看起来永远幼稚,你兄弟永远看起来der的一批。

那给你的狗加个鸡腿吧,它真的好爱你,给你姐妹买杯奶茶吧,她真的是你最好的姐妹,搞不好她刚和哪个狗东西分手,深夜难受,只因见你一面笑容满面,给你兄弟挂个号吧,他是真的没的洗,的确是个傻孩子。

而且我们也终归会明白故事都是戛然而止的,每段童话都以王子公主过上了幸福生活而告终,那些柴米油盐的艰难不曾公之于众 。

事事都是泡沫,看似璀璨,但都经不起推敲,于是我们只能小心翼翼的祈祷它不要破灭太快。

后来终归幻灭,虽然早有准备,但依然难过,也终于肯把童话的后半段讲完,不再留有余地。

但很奇怪,每当别人问起,依然把糟糕的部分留存于心。看着对方期许坚定的目光,心中默默祝福他,希望他能永远安睡在生活的骗局里。

当然了,你也不要因为看了上面这些基调为伤感的文字,就担心我的心理问题,没有任何问题,纯粹就是这样写起来段落又帅,姿势又快。

而且我很想和各位探讨一个问题,如果能回到三年前,你会怎么做你自己呢?

如果可以和三年前的自己说一段话,你会说什么?

当这个问题出现的时候,脑子里瞬间转化出了另一个问题,那就是,你在遗憾些什么?

大概是我对生活太容易满足,觉得第2天起床能看到太阳,都是生活大发慈悲,所以你问我回到三年前想对自己说什么,我是真的什么都不想说。

只是想回到只是想回到那些睡不着的夜里,静静的为自己讲一段卖火柴的小女孩。

你倒不如放我穿越回三年前,我也什么都不做,我就看着19岁的自己,牵着一只小白狗,自言自语,然后大摇大摆的走回家。

我就目送他回家,我不会告诉他,他会错过什么,我也不能告诉他,他即将经历什么,因为,我之所以能成为现在的我,过去的每一个画面缺一不可。

过去的美好画面千千万万遍在我脑中循环,那就让他们循环好了,毕竟如果重新回去的话,新的美好画面,我怕是要错过一些,那自然是极不划算的。

毕竟人嘛,总该“喜新厌旧”

上面的内容,真的一点都不水,因为它极有可能是后面小说节奏的定调,我是一个会经常翻看从前章节的人,后来我发现有很多因为时间仓促而产生的错别字,然后也有很多埋下的伏笔,希望在往后的日子里能够逐一填平吧,然后也希望完结的时候它能是一个比较完整的故事。

你看我都这么写了,这说明在我的心里,这个小说已经想好了一个结尾,但是我一直在想,究竟该虐一点好还是大团结好,我看了看这个进程,还有蛮多的时间供我去考虑这个问题。

然后就是在写这部小说的过程中会经常陷入回忆吗,然后我忽然明白惊喜夹杂在琐碎里,而不管在哪里,人们都将在光亮里,如果天短暂的模糊不清,就掷一枚硬币,正面万事如意,反面一路生花,如果硬币不小心也丢了,那就漫无目的的走吧,总比止步不前好。

当然了,这样多多少少有些阿q精神,但是各位,做手术还要打麻醉呢,生活这么难,骗骗自己其实不丢人。

毕竟  你若写生活,便不能只写生活

你应写清晨卖豆浆的小店,带来第一丝生气。

你应写赶着前往学堂的少年,孕育着无数希望。

你应看看烈日下的挥汗如雨,看看集市里的叫卖声声。

你理应写高楼大厦,写车水马龙,可不要忘了那宁静村落,荒芜沙丘。

你可以写年轻人轰隆的爱,更要记得夕阳下挽手前行的老人。

你记下初见时的那份火星撞地球般的心绪,也要记得很久很久以后的平静,也不要逃避离别时撕心裂肺的痛楚。

你若写生活,生活万千景色,根本写不完,但唯一不能忘的是,无论写下的生活是什么模样,主角永远属于闪闪发光的你。

然后在前面的小说情节里有一个和这个高考的朋友,渐行渐远的片段。

其实当时有一个版本是这样的:“我们好像已经渐行渐远了,若再相遇,请你勿忘我,朋友!——派大星

在回过头来,发现有不少朋友都走散了,有的是协商退场,有的是默默离开。

某天,我和老友坐在一起吃饭,我说总觉得你会一点点从我世界里抽离,但我说不上为什么。

老友喝到嘴里的柠檬水噗的喷到了桌布上,他也顾不上桌布,只告诉我不要乱想。

我苦笑,玩弄着他的魔方,也不擅长,只是为了不让手闲着。

我自言自语:马上你也高三了,我不能打扰你了,你好好学,有机会呢,可以一起坐坐,但是吧,学习比啥都重要,不要学我,失败的不行。

手里的魔方越来越没有章法,最后我把魔方放下,丢下沉默的他。

后来说到做到,的确一年没找他,高考结束后,他发消息要聚一聚,去了,可惜太久没见,二人看到景象不同,基本上各说各的,大多数时间都在尬笑。

一年前老友沉默,一年后两人一起沉默,各自走上各自的道路。

我们没有说再见,只是友谊结冰,却都没找到合适的方法破冰,谁也不用道歉,因为每一把生锈的剑刃都曾熠熠生辉。

后来人们不再抱着哭,只是被逼着带到各自的船,然后背对背越行越远。

所以你看关于这部小说,有时候虽然会经常写一些和正文无关的碎碎念,但是实在是因为产生的想法太多,但是推翻了好多,这一篇里的所有,其实都想拼命融进小说里,奈何没有实力,于是就这样写出来,你叫做番外也好,你叫做彩蛋也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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