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墨将“青丝坊”的照片冲洗出来时,相纸边缘竟泛着一层淡淡的青灰。老城区的晨光透过照相馆的玻璃窗,落在照片里碎裂的镜面上,仿佛还能看到无数影子消散的余痕。他摩挲着照片,指尖传来一丝凉意——自药铺和理发店的事后,他总觉得老城区的每一条巷弄都藏着未散的阴气,而那些看似寻常的店铺,或许都在践行着某种“分离”的邪术。
这种预感在半个月后应验了。
那天,林墨为了拍摄一组“老城区烟火气”的照片,钻进了最偏僻的西巷。巷口的梧桐树枝繁叶茂,遮得阳光都透不进来,青石板路缝隙里长满了青苔,踩上去滑腻腻的。走了约莫百米,一股浓郁的肉香突然飘了过来,混合着八角、桂皮的香气,勾得人胃里直泛酸水。
香气的源头是一间挂着“福来小吃铺”木匾的店面。铺子不大,只有三间平房,门口支着一口黑漆漆的大铁锅,锅里咕嘟咕嘟煮着什么,热气腾腾地往上冒。门旁贴着张红纸写的招聘启事,墨迹鲜红得有些刺眼:“招帮厨一名,要求:不尝后厨的肉、不看腌菜缸里的东西、午夜后不进冷藏室。月薪五万,管三餐,住后厨隔间。”
林墨的脚步顿住了。月薪五万、管吃管住,这样的待遇在老城区堪称天价,可那三条规则却和药铺、理发店如出一辙,透着说不出的诡异。更让他在意的是,小吃铺里坐满了食客,却异常安静,只有筷子碰碗的轻响和咀嚼声,每个人都低着头,狼吞虎咽地吃着碗里的卤肉,脸上带着一种近乎痴迷的满足感。
“小伙子,要不要进来尝尝?”一个洪亮的声音从柜台后传来。
林墨抬头,看到一个穿白褂子的中年男人,满脸横肉,下巴上留着一撮山羊胡,眼神却很锐利,像是能看透人心。男人腰间系着一条油腻的黑围裙,手上拿着一把菜刀,刀刃上还沾着血丝。
“我叫王魁,这家店的老板。”男人咧嘴一笑,露出两颗泛黄的门牙,“我家的卤肉,老城区独一份,吃过的都说好。”
林墨犹豫了一下,还是走了进去。他想拍下这诡异的场景,却发现相机突然失灵了,镜头里一片漆黑,无论怎么按快门都没反应。“店里信号不好,相机用不了。”王魁像是看穿了他的心思,随手递过来一碗卤肉,“先尝尝,不收你钱。”
碗里的卤肉色泽红亮,肥瘦相间,散发着诱人的香气。林墨拿起筷子,刚要碰到肉块,却突然想起招聘启事中的第一条“不尝后厨的肉”。他下意识地缩回手,笑道:“不了,我刚吃过饭。”
王魁的眼神沉了一下,没再勉强,转身走进了后厨。林墨趁机打量起店内的环境:墙壁上贴着几张褪色的年画,画里的娃娃笑容僵硬,眼睛却直勾勾地盯着餐桌;每张桌子底下都放着一个黑色的陶罐,罐口用红布封着,隐约能闻到一股腥气;后厨的门虚掩着,里面传来“咚咚”的切菜声,还有一种奇怪的“滋滋”声,像是肉在油里煎烤。
这时,一个年轻女孩从后厨走了出来,面色苍白,眼下带着浓重的青黑,像是很久没睡过觉。她端着一盘卤肉,脚步虚浮地走到邻桌,放下盘子时,手腕上露出一道狰狞的疤痕。林墨认出,她就是招聘启事的应聘者——前几天他在巷口见过,当时她还背着行李,眼神里满是对高薪的渴望。
“小心点,别洒了。”王魁的声音从后厨传来,带着一丝不耐烦。
女孩吓得一哆嗦,连忙点头,转身快步走回后厨。林墨注意到,她走路时双腿有些僵硬,像是被人操控的木偶。
接下来的几天,林墨每天都会来西巷蹲守。他发现,福来小吃铺的生意异常火爆,从早到晚都有食客排队,而且来的大多是面色憔悴、眼神空洞的人,他们像是被卤肉的香气吸引,来了就再也不想走。更诡异的是,那个年轻女孩再也没有出来过,只有王魁一个人在后厨忙碌,偶尔会有一个穿黑衣服的老太太从里屋出来收钱,老太太脸上没有任何表情,眼神浑浊,像是失明了一样。
林墨意识到,这个女孩恐怕已经出事了。他想起药铺的学徒和理发店的影子,心中升起一股寒意——王魁的“分离”之术,恐怕和“味道”有关。
为了查明真相,林墨决定应聘帮厨。当他告诉王魁自己愿意遵守三条规则时,王魁的眼睛亮了一下,立刻答应了下来,还带着他去看了后厨的隔间:“你就住这儿,日常帮我切菜、洗碗、打扫卫生,后厨的肉你只管处理,别尝就行。”
隔间很小,只有一张木板床和一个破旧的衣柜,墙壁上渗着水珠,散发着一股霉味。林墨放下行李,心中暗暗盘算:他必须尽快找到证据,揭穿王魁的阴谋。
第一天上班,林墨的工作是切菜。后厨里摆满了各种蔬菜,却唯独没有看到任何肉类的来源。王魁每次都是从冷藏室里拿出已经处理好的肉块,让他切成小块,然后放进大铁锅里卤制。那些肉块色泽暗红,纹理怪异,不像是猪牛羊肉,而且散发着一种若有若无的腥气,和他平时闻到的肉味截然不同。
林墨趁机问:“老板,这些肉是什么品种?吃起来真香。”
王魁正在搅拌锅里的卤汁,闻言回头看了他一眼,嘴角勾起一抹诡异的笑容:“这是‘福肉’,吃了能让人忘记烦恼,永葆快乐。”他的笑容很渗人,林墨不敢再追问。
中午时分,食客络绎不绝。林墨注意到,每个食客吃完卤肉后,脸上的痴迷会更浓,眼神也变得更加空洞,像是失去了灵魂。有个中年男人吃完后,竟然趴在桌子上哭了起来,嘴里喃喃自语:“太好吃了,我还要吃,我愿意用一切换这味道。”
王魁走过去,拍了拍他的肩膀:“别急,以后有的是机会。”他的声音很温柔,却让林墨浑身发冷。
夜里,林墨躺在隔间的木板床上,翻来覆去睡不着。后厨的时钟滴答作响,午夜十二点的钟声刚过,他突然听到冷藏室传来“砰砰”的撞击声,像是有什么东西在里面挣扎。他想起招聘启事中的第三条“午夜后不进冷藏室”,心中的好奇压过了恐惧,悄悄起身,朝着冷藏室走去。
冷藏室的门虚掩着,里面透出微弱的绿光。林墨屏住呼吸,轻轻推开一条缝...
林墨将福来小吃铺的照片归档时,发现相纸角落竟浮现出一行细小的墨字,像是被人用毛笔蘸着朱砂写就,转瞬又消失在纸页的青灰里。小雅痊愈后,他送她离开了老城区,临走时女孩攥着他的手说:“巷子里的店铺,好像都在遵循着某种规律。”这句话像一根细针,刺破了林墨以为的平静——药铺的魂魄、理发店的影子、小吃铺的味魂,“分离”的邪术似乎并非孤立存在,背后或许藏着一张更大的网。
三个月后的深秋,老城区飘起了冷雨。林墨为了追查一张民国时期的老照片线索,钻进了北巷深处。这条巷弄比西巷更偏僻,两侧的院墙斑驳脱落,墙头爬满了枯黑的藤蔓,风一吹,藤蔓摇晃如鬼爪。巷尾的拐角处,一间挂着“拾光旧书店”木匾的店面嵌在院墙间,木匾上的字迹被雨水泡得模糊,只剩“拾光”二字隐约可辨。
书店门口没有挂招聘启事,却贴着一张泛黄的宣纸,上面用小楷写着三条“入店须知”:“不读架上孤本、不碰后院砚台、不捡地上残页。”宣纸右下角盖着一枚朱红色的印章,印文扭曲如虫,看不清具体字样。书店的木门虚掩着,门缝里透出昏黄的灯光,夹杂着一股混合着油墨、霉味与檀香的气息,勾得人忍不住想探个究竟。
林墨推开门,铜铃“叮”地一声轻响,比药铺和理发店的铃声更显沉闷。店内光线昏暗,书架高至屋顶,摆满了泛黄的旧书,书脊上的书名大多模糊不清,有些甚至没有书名。地面铺着青砖,砖缝里长着青苔,角落里堆着一摞摞残破的书页,风吹过,书页哗啦啦作响,像是有人在低声诵读。
柜台后坐着个穿藏青色长衫的老人,头发花白,梳成一个髻,脸上架着一副圆框老花镜,镜片后的眼睛浑浊却锐利。他手里拿着一支毛笔,正在宣纸上写字,笔尖划过纸面,发出“沙沙”的轻响。“找书?”老人头也不抬,声音平淡得没有一丝波澜。
“我找一张民国二十年的老照片,据说曾被夹在一本《聊斋志异》孤本里。”林墨说明来意。
老人停下笔,抬头看了他一眼:“孤本在最里面的书架,自己找吧。记住门口的规矩。”他指了指西侧的书架,那里的光线更暗,隐约能看到一本封面发黑的线装书躺在最上层。
林墨顺着老人指的方向走去,路过中间的书架时,一本装订奇特的书突然从架上滑落,掉在他脚边。书页散开,上面的文字扭曲怪异,既非汉字也非外文,却像是有生命般,在纸面上蠕动。林墨想起“不捡地上残页”的规矩,连忙后退一步,不敢触碰。
“别碰它。”老人的声音传来,“那些字会缠上你。”
林墨心头一凛,加快脚步走到最里面的书架。那本《聊斋志异》孤本果然在那里,封面用牛皮纸包裹,边角磨损严重。他伸手去拿,指尖刚碰到书脊,就感到一阵刺骨的寒意,像是摸到了冰块。他下意识地缩回手,却发现指尖沾了一点黑色的墨迹,墨迹像是活物,顺着指尖往手腕爬去。
“赶紧擦掉。”老人不知何时走了过来,递给她一块沾着檀香灰的布,“这是‘缚魂墨’,沾到身上,字就会钻进你的皮肉,把你的‘文魂’分离出来。”
林墨连忙用布擦掉墨迹,心脏狂跳不止。“文魂?”他想起之前的魂魄、影子、味魂,看来这家书店的“分离”之术,针对的是人的精神与记忆。
老人回到柜台后,重新拿起毛笔:“每个人都有文魂,藏在记忆和思想里。老书里的字吸收了岁月的阴气,再用缚魂墨书写,就能分离人的文魂,困在书页里。”他顿了顿,继续说道,“我叫沈砚,这家书店开了八十年了。”
林墨看着沈砚写字的手,发现他的指尖泛着青黑,指甲缝里嵌着黑色的墨迹,像是洗不掉一样。“那些被分离的文魂,会怎么样?”他忍不住问。
“会成为书的养料。”沈砚的笔尖顿了一下,一滴墨汁落在宣纸上,晕开一个黑色的圆点,“文魂越强大,书的阴气就越重,分离他人文魂的能力也就越强。”
林墨想起门口的“入店须知”,终于明白其中的深意:不读架上孤本,是怕被孤本里的字勾走文魂;不碰后院砚台,想必那砚台里装的就是缚魂墨;不捡地上残页,是因为残页上的字同样带着邪气。
接下来的几天,林墨每天都会来旧书店。他发现,来这里看书的人大多面色呆滞,眼神空洞,他们坐在角落里,一页页地翻着旧书,却始终不说话,像是被书吸走了魂魄。更诡异的是,这些人离开时,都会留下一样东西——有的是一张写满字的纸,有的是一本自己写的日记,甚至还有人留下了随身携带的钢笔。沈砚会把这些东西锁进柜台后的抽屉里,然后用缚魂墨在宣纸上写下对应的名字。
林墨意识到,这些人的文魂已经被分离,留下的东西不过是文魂的载体。他们离开后,会逐渐忘记自己的记忆、思想,甚至忘记自己是谁,最终变成没有灵魂的行尸走肉。
为了查明真相,林墨决定深夜潜入旧书店。他等到午夜时分,雨还在下,他穿着雨衣,借着夜色的掩护,从书店的后窗爬了进去。
店内一片漆黑,只有后院的方向透出一丝微弱的灯光。林墨打开手机手电筒,小心翼翼地四处查看。柜台后的抽屉没有上锁,里面摆满了各种纸张、日记和文具,每张纸上都写满了字,那些字扭曲怪异,和他之前看到的残页上的字一模一样。
抽屉最底层,放着一本黑色封面的账簿,上面记录着一个个名字,每个名字后面都标注着“文魂已缚”或“文魂待养”的字样。林墨翻到最后一页,看到了三个熟悉的名字——药铺老人、苏娘、王魁。每个名字后面都画着一个小小的书本符号,旁边还写着一行小字:“魂魄、影子、味魂,皆为文魂之辅。”
林墨心头一震,原来药铺、理发店、小吃铺的邪术,都是为了给旧书店的“文魂分离”提供助力!魂魄是文魂的容器,影子是文魂的载体,味魂是文魂的养料,沈砚才是这一切的幕后黑手!
就在这时,后院传来轻微的脚步声。林墨连忙关掉手电筒,躲到书架后面。后院的门被推开,沈砚走了出来,他手里拿着一个砚台,砚台里装满了黑色的墨汁,散发着刺鼻的邪气。他走到柜台前,打开抽屉,拿出一张纸,纸上写着林墨的名字——那是他前几天来书店时,不小心遗落的一张便签。
沈砚拿起毛笔,蘸了蘸缚魂墨,正要在纸上写字。林墨知道,一旦他写下自己的名字,自己的文魂就会被分离。他再也忍不住,从书架后面冲了出来:“住手!”
沈砚回头,脸上没有任何表情,镜片后的眼睛变得漆黑一片:“你早就该来了。”
“药铺、理发店、小吃铺的邪术,都是你指使的?”林墨质问道。
沈砚冷笑一声:“他们不过是我的棋子。我修炼的‘文魂分离术’,需要魂魄、影子、味魂作为辅材,才能炼制出最强大的缚魂墨。”他举起砚台,“你的文魂是百年难遇的纯阴之魂,只要分离了你的文魂,我的缚魂墨就能大成,到时候,整个老城区的人,都会成为我的书奴。”
沈砚朝着林墨扑了过来,砚台里的缚魂墨泼洒而出,黑色的墨汁落在地上,发出“滋啦”的声响,青砖被腐蚀出一个个小洞。林墨侧身躲开,抓起旁边的一本旧书砸向沈砚。旧书碰到沈砚的身体,瞬间化为灰烬,沈砚却毫发无损。
“没用的。”沈砚的声音变得冰冷,“被缚魂墨浸染的东西,都能成为我的武器。”他伸出手,书架上的旧书纷纷飞起,朝着林墨砸来。
林墨一边躲闪,一边朝着后院跑去。他想起“不碰后院砚台”的规矩,想必后院还有更重要的东西。后院里,果然有一间小小的书房,书房中央放着一张石桌,石桌上摆着一个巨大的砚台,砚台里装满了缚魂墨,墨汁表面漂浮着无数细小的文字,像是有生命般蠕动。
石桌旁边,立着一个巨大的书架,书架上摆满了黑色封面的孤本,每本书的封面上都写着一个人的名字。林墨看到,书架最上层,放着一本写着自己名字的孤本,孤本的封面已经微微泛光,像是即将成型。
“你的文魂已经开始被分离了。”沈砚的声音在身后响起,“那本孤本就是你的文魂载体,只要我用缚魂墨写完最后一个字,你就会永远困在书里。”
林墨知道,必须毁掉这个砚台。他环顾四周,看到墙角有一把铁锤,连忙跑过去拿起铁锤,朝着砚台砸了过去。铁锤碰到砚台的瞬间,发出“咚”的一声巨响,砚台裂开一道缝隙,黑色的墨汁喷涌而出,里面的文字发出尖锐的嘶吼,像是想挣脱束缚。
沈砚见状,更加疯狂,他张开双臂,书架上的孤本纷纷飞起,朝着林墨袭来。林墨一边躲闪,一边继续用铁锤砸击砚台。“咔嚓”一声,砚台轰然碎裂,黑色的墨汁流淌满地,里面的文字纷纷化为黑烟,消散在空气中。
随着砚台的毁灭,书架上的孤本一本本掉落下来,封面逐渐褪色,最终化为灰烬。沈砚发出痛苦的嘶吼,他的身体开始变得透明,身上的长衫逐渐化为飞絮,那些被他分离的文魂从书页中挣脱出来,化为一道道白色的光,朝着门口飘去。
“我不甘心!”沈砚的声音越来越微弱,“我修炼了八十年,眼看就要大成了!”他的身体在白光中逐渐消融,最终化为一缕缕黑色的雾气,被碎裂的砚台吸了进去。
林墨瘫坐在地上,大口喘着粗气。旧书店开始剧烈摇晃,屋顶的瓦片纷纷掉落,书架轰然倒塌,无数旧书散落一地,化为灰烬。他知道,这里不能久留,连忙站起身,朝着门口跑去。
当他冲出旧书店的那一刻,身后传来轰然巨响,拾光旧书店连同那些诡异的秘密一起,坍塌成一片废墟。清晨的阳光穿透雨幕,洒在废墟上,驱散了所有的阴气。
林墨回头望向废墟,看到一道道白色的光从废墟中升起,朝着老城区的各个方向飘去。他知道,那些被分离的文魂、魂魄、影子、味魂,终于获得了真正的自由。
他拿起相机,对着废墟按下快门。照片里,废墟上的青烟正在消散,阳光洒在青石板路上,雨水冲刷着一切邪恶的痕迹。林墨知道,老城区的“分离”邪术终于被终结,那些藏在巷弄深处的秘密,也随着旧书店的坍塌而烟消云散。
他转身离开北巷,阳光照在他的身上,温暖而明亮。他知道,这场跨越数年的诡异之旅终于结束了,而老城区的巷弄,终将恢复它应有的平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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